加强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是提升公证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始终维护和不断增强公证公信力的根本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我处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保证公证员依法履行公证职责,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按照包头市公证协会《关于全市公证人员遵守<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包头市天泽公证处召开全处大会组织全处人员学习《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会上,李主任强调公证人员要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始终秉持公正、诚信、谨慎的执业态度,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保证自己的执业品质和专业技能完全符合公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
为了切实达到学有切实行动,学有实际效果的目的,2015年2月2日,包头市天泽公证利用全处业务学习时间以宣誓的形式深入学习了《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宣誓现场,副主任丛宝华领誓,其余34名职工举拳过肩,高声宣誓,许下“忠于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庄严承诺。宣誓结束,大家纷纷表示,将牢记使命,秉公执业,更加谨慎地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福祉。
通过《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学习,我处公证人员进一步坚定了职业信仰和职业追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包头市天泽公证处将继续抓好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培养和树立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加大对公证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